文章开始,小编先来提个问题
何为“盗版”?
普遍定义上来讲,盗版是指未经版权所有人同意或授权的情况下,对其复制的作品、出版物等进行由新制造商制造跟源代码完全一致的复制品、再分发的行为。简而言之,就是没有经过本人的同意,私自将其东西通过各种渠道复制,然后进行牟利。
2020年5月,永康市公安局江南派出所在日常工作中,发现一家名为“王先生游戏资源店”的某宝店铺存在违法现象,遂对其展开侦查。
经查,“王先生游戏资源店”为王某所有,自2019年6月起,王某未经游戏发行公司正规授权,复制发行其游戏软件,一年不到时间,通过售卖盗版软件牟利40余万元,已构成侵犯著作权罪。
原来,王某是河北人,今年28岁,职业高中毕业,生活中的他,喜欢玩网络游戏。2019年,王某机缘巧合下接触到了两个软件平台,这两个平台可免费下载所有需花钱购买的游戏软件,但缺点是这些游戏都属于单机版,且免费次数有限,除非充值会员才可无限下载。于是,嗅到了商机的王某花了3030元在两个平台购买账号并充值了会员。
同年6月,王某在某购物软件上注册了一家名为“王先生游戏店”店铺,店铺内出售各种已破解的三百多款游戏。买家下单后,王某就会从两个平台搜索买家所需的游戏下载链接,后通过网盘将链接发给买家。
因为购买正版游戏花费远高于从王某店里购买破解版花费,王某的店铺深受广大游戏爱好者的光顾,生意风生水起,截止被查获,其店铺流水高达60余万元。
被抓获的王某
目前,28岁的王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,此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中。
来源:永康公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