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月18日晚上18时,永康法院全体执行干警整装集合,兵分六路,开展新一轮的春季集中执行行动,帮助申请执行人追回资金78万余元。
此次执行行动以一个镇街区为区域范围,对该镇街区的案件进行拉网执行。行动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,镇领导及部分村干部到场协助,10名该镇街区的市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随同各执行实施组全程视察、见证行动开展。
行动中,执行干警到被执行人居所及工作地点查找被执行人下落、搜查车辆房产等可执行财产,敦促履行。对暂无能力履行、请求协商的被执行人,干警依法传唤其至法院,并召集双方当事人组织调解。对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人员,除强制执行外,法院还依法采取了司法拘留、罚款等惩戒措施。
市政协委员胡惠如表示,高强度的执行,对于我们大美永康的建设,平安永康都会有很大帮助,希望我们的被执行人,能够更加诚信,配合法院的工作。
据了解,本次行动共传唤被执行人36名,拘留6人,罚款5人,搜查房产10处,扣押车辆2辆,执行完毕5起案件,和解并部分履行11起,执行到位78万余元。
据介绍,在“基本解决执行难”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后,永康法院积极总结破难经验,继续发扬艰苦奋斗工作精神,进一步深化丰富执行载体,将集中执行主题化、常态化、长效化,执行力度有增无减。下一步,永康法院将逐个区域开展集中执行行动,保持打击失信被执行人高压态势,通过拉网式的查人找物,进一步压缩失信被执行人的生存空间,形成强大的执行威慑,力求实现广大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。
市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方韩广表示,以后的集中执行活动,将成为法院经常性的一项执行措施,对于一些不主动到法院履行义务,也不到法院到庭(开庭)的被执行人,我们将采取主动出击的方法,上门查找。